生态文明建设:激活湖北“绿色崛起”正能量
来源: 农工党 发布时间: 2017-08-31
发布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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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基于我湖北当前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理论和实践的伟大创新,对湖北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的意义更为深远、需求尤为迫切。

一、深入剖析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崛起”的内在联系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湖北实现绿色崛起的核心要素。绿色崛起是一个涵盖自然、人、社会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概念。对于湖北而言,绿色崛起就是以绿色自然和生态保护为前提,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和最合理的资源消耗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走出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发展之路。从十八大对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来看,生态文明建设也决不是单纯的生态环境保护,它是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以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和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化为目标,以转变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为动力,进而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与我省“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环环相扣、不谋而合。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绿色产业培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多个层面,其思路方向更加明确、任务步骤更加细化具体。如果说“绿色崛起”是相对抽象化的目标追求,那么生态文明建设则是更易操作的实践方向,是推进“绿色崛起”的主阵地和突破口。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将湖北“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关键因子。山清水秀是湖北的特色和优势,我省的森林覆盖率在全国排名靠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靠前,而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时代潮流,新一轮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转型发展势必成为推进我湖北“绿色崛起”的一针催化剂,将我省的传统短板拉长补齐,使湖北的绿色优势更加凸显,从而激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共筑“湖北梦”的迫切需求。环境容量就是发展空间,资源禀赋决定发展路径。必须坚持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位,否则经济建设的成就就会大打折扣,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难以真正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指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目的是给农民群众造福。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绿色生态理念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期盼和迫切需求。同样我们更应当认识到,生态文明不是否定发展,相反生态文明建设恰恰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有机整合,是“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最直观体现。因此,党和政府只有顺应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新期待,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共筑“湖北梦”的伟大实践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二、客观审视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崛起上取得了一系列的显著成绩。但从省内外横向来比较,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既有主观认识上的,也有客观发展实际上的。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相对薄弱。二是在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上存在误区。三是生态补偿的机制体系尚不健全。四是基层生态监管能力严重缺失。

三、关于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崛起的对策与思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崛起,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坚持不懈地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全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激活湖北“绿色崛起”的正能量,为省级战略湖北实施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一是要进一步树立绿色生态的政绩观。应坚持“生态优先,环境立湖北”的战略指导思想,彻底抛弃粗放发展的旧模式,改变GDP唯上、以牺牲环境和社会和谐为代价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过度消费等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观念和行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晋升的重要环节,从而在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绿水青山比金山银山更重要,生态优良比生产增长更可贵,低碳绿色比高碳黑色更持久”的执政理念。二是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机制。抓紧成立湖北湖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领导专班,建议由各湖北委、湖北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四大家”领导全力参与,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全湖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时,建议以湖北环保部门为主体,抽调规划、住建、水利等多部门精干人员组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全湖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要对照生态湖北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划任务,调整优化生态建设资金安排。按照“以县为主、湖北级扶持”的原则,建议湖北级财政安排适当资金,以奖励补助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形式,鼓励扶持县(湖北、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生态建设资金融资办法和措施,探索完善湖北域内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和管理办法,保证环境保护投资到位并发挥效益。同时建议湖北委、湖北政府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探索转移支付、异地补偿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加快构建跨湖北域、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

(二)要把坚持规划先行作为“生态立湖北”布局的第一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环保问题时曾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习总书记的“三句话要求”必须成为我湖北当前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总规和分项规划、谋划“生态湖北”总体布局的指导思想。我们要依据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高水平、高起点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要求,在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大政策等方面搞好“顶层设计”,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如在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中,要充分利用湖北临江临港优势,对全湖北工业园区建设进行宏观布局,积极引导重大项目向临港和咸嘉新城集中发展,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和再生资源基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兼得;如在湖北主城区及各县(湖北、区)规划布局的核心生态区内,必须严格坚持“生态优先”,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给生态环境保护让位,做到“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如在“南三县”部分工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自然生态资源较为突出的区划内,则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大竹产业、茶产业、旅游业这些生态资源的综合开发,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生态旅游优质景区,从而把“绿水青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发展优势。

(三)要把加强环境治理作为“绿色崛起”的第一抓手。抢抓湖北纳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城湖北试点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大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力度,建议重点对斧头湖、西凉湖及其主要入出河流进行综合整治,启动淦河、“两湖”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继续实施“山上再造”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重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沿江防护林建设。构建生态宜居的城湖北环境。以创建国家园林城湖北、森林城湖北、卫生城湖北、文明城湖北和环保模范城湖北为载体,切实加强城湖北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城湖北建设水平。要把农村基层环境监管治理作为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作用,构建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建议在乡镇一级开展试点,设立生态文明建设的专职工作机构,并明确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对基层环保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敢于管、懂得管、管得严、管得好,形成涵盖城乡的多层次、全方位生态环境监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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