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咸宁市委会近几年就咸宁市医药卫生领域做了大量的调研,调研内容涵盖: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分级诊疗、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医资队伍建设等,这次就《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评估与修改提建议,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咸宁市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为全市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编制《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十分有必要,统战部和卫健委把《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作为这个季度的协商座谈意义深远。
农工党咸宁市委会根据前期调研和10月24日关于《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调研座谈会上听取的相关情况,认为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中存在的问题是:
1、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差别显著。咸宁市医疗服务体系存在严重的城乡“二元”特征,中心城区内医疗资源雄厚集中,周边乡镇极其匮乏。未来中心城区将会纳入周边部分乡镇的部分地域,现状周边村镇医疗服务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新增长人口对医疗服务需求增加与现状医疗服务缺乏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医院资源分配不均衡,部分医院用地面积紧张,医院规划的建设用地普遍较小,随着医院床位规模的不断扩大,造成现状医院的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医院建筑逐步向高层化转变,医院内绿地和空地严重不足,病人就医环境不断下降。现有三级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也严重超标,约80%的医疗资源分布在咸宁市区内,且以老城区为主,过于密集的医院分布在老城区,给城市交通带来较大压力,降低了医疗服务的舒适性和服务水平。
2、医院的布局不够完善,专科医院较少。区域内与疾病相适应的专科医院布局较少,医疗服务能力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现有部分大型专科医院的床位使用率严重超标,存在严重加床和看病困难现象。专科医院在设置和规划设计时没有考虑服务人群的特殊需求,医院设计不够人性化,不能满足特定人群医疗服务需求。
3、乡镇一级的医疗技术不够完善,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不够完善,社区服务不够健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滞后,对于和大医院之间的远程教学、诊疗、指导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关联。最近几年市域农村医疗服务咸宁市加大对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新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极大改善城市社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初步形成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医疗模式。但由于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格局需随之变动。现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数量上基本满足群众需求,但病床使用率较低,服务质量上有待提高。咸宁市现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城市社区服务机构框架已经构建,周边部分区配置还不健全,没有实现基层社区医疗网络全覆盖,个别市县还没有配置基层社区医疗机构。
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咸宁市市内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卫生信息服务机构还没有单独建设,急救中心还没有完全配置,急救站点部分乡镇还没有覆盖,部分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还没有建设。已建成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较小,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设施还是租房办公,条件比较简陋,设备陈旧,无法提供安全、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在人才和医疗设备建设方面也做得不够,现代医学对医疗设备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先进的各类医疗设备起到了主导作用。
5、各医院对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过去,医院的大楼建设大多是国家无偿投入资金,医院只负责一些简单的维护,专业性要求不高,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院方对施工方监督不力,疏于规范,在建院上增加了医院的资金压力。
针对上叙这些问题,我就《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评估与修改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1、医疗资源统筹要加强,规划必须体现前瞻性。
随着咸宁市社会和经济的加快发展,总人口数不断增加,尤其是老年人口比重和新生儿比重在人口总量中的占比不断增长,城市体量不断增大的趋势下,应具体结合我市发展总方向和功能定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为今后咸宁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留下广阔的余地。
2、医疗服务方式要改变,规划必须体现特色化。
一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随之而来的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问题日渐严重,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需求将急剧增加。同时,城市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在将来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中应更多考虑建设为全年龄段以及特定病患人群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疾病发生规律也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艾滋病、结核病发病人数逐年增长,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在全市居民患病率中占比较高,给居民健康带来严峻挑战。在将来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中必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结构,将对慢性疾病的防治,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综合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完善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是,医改的不断深化也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医改要求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降低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普通门诊服务。同时,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布局和结构,为社会办医留下了发展空间。在将来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中应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布局和结构,鼓励社会办医,促进行业积极有序的良性竞争。同时,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民众提供便利。
3、医疗财政投入要加大,规划必须具备延续性。
一是,要加大政府卫生经费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资源补偿政策,确保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职能到位,政府应逐步解决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和经费不足问题,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的经费投入;二是,要建立面向社会及个人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投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卫生领域互为补充的作用,不仅要增加政府支出,还要增加私人支出,而且也要增加社会支出;三是,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的财政支持力度,尤其应加大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投入,使其承担起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在补贴的方式上,可考虑将按病床数补贴改为按就诊住院人次补贴,促使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利用率。
因此,在规划中应该考虑到项目延续性的问题,结合咸宁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针对医疗设施布局规划实施难的问题,从规划层面上,由人大立法的形式予以落实。建立联席审查制度,加强建设和管理的透明度。规划控制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是为周围居民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降低规模或改变性质挪为它用。若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建立以咸宁市卫计委、规划局和建委等单位为主的联席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4、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管理要完善,规划必须体现综合性。
一是,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病能力建设,建立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疫情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全面提高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提高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职业病的预防和诊疗能力,保障传染性疾病、职业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将妇幼、儿童保健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和母婴保健工作方针,为母婴保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三是,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实行全行业综合执法,提高卫生执法透明度,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交通、通讯、装备器材和执法取证条件,提高卫生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推行网络化管理;四是,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提高急救医疗的装备水平和急救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在满足急救医疗城乡全覆盖的基础上,市急救中心要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五是,完善全市卫生信息体系,搭建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为全市人民建立健康信息档案。
5、医疗资源配置效率要提高,规划必须具有高效性。
一方面,要培育不同等级的医疗服务中心,形成梯度层级分明、布局合理的医疗设施布局网络;另一方面,老城区部分用地规模比较紧张的医疗机构,在原址保留的基础上,鼓励其向外围区域选址新建医院,这样既可保证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也可推进外围区域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其次,要积极探索对咸宁市内企事业单位医院整合改造机制,整合全市企事业单位医院,对其进行归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医院转化为省市医院或私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能力较差的将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另外,要加强专科医院建设,从现有的综合医院中抽调部分医疗水平较高的专业科室,组建适合人民医疗需求的专科医院,服务全市或全省的专科医院尽量布局在城市外围;还有,要优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和待遇,稳定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探索适合咸宁市实际情况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双向诊疗制度,从根本层面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乡镇卫生资源使用效率,针对乡镇卫生院利用率低的现状,可实行乡镇联办的形式,对村医疗点也可实行村村联办,对县乡医疗和计划生育两套机构并存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可考虑将计划生育机构纳入到医疗保健系统。
为了保障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目标更好地实现,针对医疗卫生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我谨代表农工党咸宁市委会提出以上几点建议,供各位领导参考,有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