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咸宁市工商联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廖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宋昵荔,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强调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一任务,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赋予民营经济“三个更”的历史使命,释放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意见》专门赋予了工商联“主渠道”的重要职责,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商联的信任和厚望。全市工商联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迅速组织学习,在全市非公经济领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的热潮。市县两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主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悟《意见》的精髓要义;要带头深入企业宣传宣讲,引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学习热议《意见》,坚定发展信心;要贯彻《意见》精神,扎实推动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会、“万企兴万村”、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品牌工作提能增效;要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协调、解决民企困难诉求,真正当好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后顾之忧,让咸宁广大民营企业能坚定信念创事业,放心大胆谋发展,成为推动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