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如何实现民主监督
来源: xntzb 发布时间: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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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中国梦是新一届中共领导集体对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政治宣言,成了全社会的共识。各民主党派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一员,也迅速地将实现中国梦纳入政治共识,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作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由于拥有独特优势,能够发挥出独特作用,应成为实现中国梦的积极力量。

一、实现中国梦需要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

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这是它发挥力量的基本方式与途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因为具有独到的优势,而能够发挥出独特的作用。相比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其它方式,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优势来自于三个方面:首先是组织优势。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便以追求民主为目标,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监督经验,在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善于选择监督的形式,把握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以各民主党派组织名义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往往更具力量,能够较为有效地监督相关实权部门正确地行使职权。其次是地位优势。一方面,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他们与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直接参加国家管理,在许多领域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知情渠道更广、更畅通,监督更为直接;另一方面,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与国家各级权力中心及核心决策层有一定距离,所处的社会位置相对超脱,具体的利益牵绊更少,并且各民主党派组织成员的身份亦官亦民,组织活动气氛相对宽松,往往敢于说实话、讲真理,有助于广泛而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民主监督更具客观性。最后是人才优势。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又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政治阅历较丰富,活动能力和影响力较大,因而具有较强的监督能力,能够胜任对中共的权力监督和对共产党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执行以及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广泛监督。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独特作用体现为:

一是维护稳定。一方面,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为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提供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有利于党和政府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要求,实现利益整合和利益协调。另一方面,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还具有警示功能,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对法律、政策、决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社会热点、难点等,提出意见和批评,从而引起党委和政府重视,就能防患于未然,提前化解社会问题的淤积,避免出现社会动荡。

二是推动改革。改革是一种利益的调整,涉及社会各阶层利益。目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还不够顺畅,制度化程度也较低,公民个体以及整体的参与意识、知识与能力都明显不足。因此,民主党派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地位,较高的参与能力,一定的参与渠道,就能较好地发挥监督与制衡的作用,确保改革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三是促进发展。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具有咨询、督责、反馈等功能。所谓咨询功能,就是各民主党派在重大决策的协商过程中履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决策科学化。督责功能是指各民主党派及成员对党政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推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反馈功能则是指各民主党派及成员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等情况进行反馈,为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信息,督促问题的解决。

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发展,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其影响力也日益增加,但无庸讳言,按照实现中国梦的要求,民主监督在广度、力度、权威性等方面都还有着很大的不足,其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

1、外部环境存在缺陷。当新民主主义取得胜利之时,民主党派的存废一度面临选择,最终由于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长远目光而保留了绝大多数。保留的理由就在于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有助于执政党跳出兴亡周期率。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一度受挫,但在改革开放之后,又重新得到重视。这段历史表明,执政党对待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认识与相关举措,由此决定的民主政治氛围,构成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决定性环境。当前,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法理上已进入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忽视、轻视、甚至敌视的现象。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头脑中缺乏民主监督的概念,有的领导干部则是口头上讲民主监督重要,内心里却不以为然,更有甚者,少数领导干部根本就容不得监督,把民主监督看成是专门找岔子。这些现象处于表层,但已在相当程度上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造成不利影响。从更深层次而言,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权力的运行尚未完全关进制度的笼子,各方面的监督也还不能完全到位,自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空间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2、自身建设存在不足。民主党派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其本身对民主监督的认识和把握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主监督效能的发挥,所谓有为才有位,有位则能更有为。目前,各民主党派比较普遍地存在重参政议政而轻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方面认识不足,能力建设欠缺。首先是不敢监督,认为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组织建设、开展活动等方面都离不开执政党的支持和帮助,担心监督行为会得罪人,不利自身发展。其次是不愿监督,有的认为民主监督作用不大,可有可无,因而缺乏热情和责任心,有的因为对监督的期望太高,对艰难性估计不足,最终不能如愿而积极性受挫,还有的则是存在畏难情绪。最后是不懂监督,不能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和途径,不了解监督的方式方法,不会创新,难以胜任。

3、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民主监督在相关文件上已有着原则性的体现,但在配套的程序设计和操作性规定方面则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也缺乏科学合理、协调有序、全面稳定的长效制约机制。制度设计方面,最突出的是民主党派的知情渠道有限、知情范围受限。在现行体制下,民主党派只有与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协商机制,而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都是一种间接的和非正式的,且缺乏建构于法律基础上的互动平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造成民主党派对政府行为的计划、过程和结果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导致监督无从下手,也抓不住关键。而调研工作作为监督中的重要环节,也因为没有具体的规定而经常受困于经费紧张、部门不配合等问题,无法深入。从反馈机制来看,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制度上还不能保证一定到达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手中,对于批评如何处理、建议是否采纳、意见如何使用等也没有制度性的规定。此外,作为民主监督重要形式的特约人员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如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相关的培训不到位,对监督对象的知情权缺乏保障等。

三、以中国梦引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

中国梦的提出,为各民主党派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各民主党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各民主党派完善民主监督职能,提升民主监督绩效的指针。

1、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法治的政治环境,执政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有效实施的前提。多党合作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民主机器能够正常运转,民主党派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就能够得到重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也就能够比较充分的发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要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领导、依法领导和科学领导。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要将党的一切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一系列的透明政治措施,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其次是民主党派要发挥能动性,促进国家层面政治民主化的进步和社会民主氛围的形成。各民主党派要勇于担负起自己的政治责任,努力发出不同的声音,以民主监督促进执政党的能力建设,帮助执政党执好政,真正体现出参政党的价值,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2、不断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民主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设的出发点,其功能的发挥是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能力水平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是内因。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成员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以中国梦不断加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共识教育和引导,打牢思想基础,确保民主监督的方向正确。其次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意识,要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监督原则、方法和程序,实现由业务专家向政治专家的转换,建设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监督能力的队伍。第三是在各民主党派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这既是民主监督作为各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基础。有了这样的机构,就能更好地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强化民主监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组织性特征,提升民主监督的层次与权威。

3、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的工作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要落实这样重要的任务,光有原则性的规定显然不够,必须细化、具体化其内容,强化操作程序。一是要尽快制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条例》。二是要抓好知情、沟通、反馈环节等制度建设。在知情环节,建立完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相关信息通报制度,在沟通环节建立完善多方联系制度,在反馈环节建立完善党政有关部门吸纳、落实、反馈来自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制度。三是要明确程序规范,要就知情的内容和范围、情况通报的预先时限、沟通渠道和方式、监督信息的受理与办理、反馈流程与要求等一系列细节加以具体的明确规范。

4、创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方式方法。要精心选择设计内容,突出特色。民主党派要摆正位置,善于从大局和全局出发,选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充分挖掘和调动自身精英型人才荟萃的政治资源,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所提建议、意见和批评具有针对性、有理有据、可操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情况、交流信息,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使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密切配合,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要注重创新,丰富形式与手段。要在坚持既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吸纳新载体,探索新方法。如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和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推动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再如,重大决策之前,可由民主党派组织进行不可行的论证和可行性论证,决策执行之后,进行绩效评估,以此强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陈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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