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来源: 嘉鱼县 发布时间: 2017-06-20
发布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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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国土面积1018平方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万人。全县辖8镇82个行政村。全县宗教派别有佛家、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大类,全县寺观教堂依法登记的有63处,其中,佛教2处;道教11处;天主教5处;基督教45处,基督教委托管理(3个)。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共有26人。

全县共有回族、土家族、满族等19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596人,分布在8个乡镇,大部分是通过移民、联姻等方式落籍嘉鱼,还有小部分是流动经商少数民族。我县少数民族具有民族成分多、人数少、分布广的特点。

一、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法治意识。

1.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依法管理民宗事务的水平,组织对各乡镇的统战委员、专干认真学习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神精、省、市民宗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引导民族宗教工作者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

2.为了使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去,我们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一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及宗教教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3.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的宣传,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编印了民族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0册、宗教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手册5000册。分发给各镇干部、社区书记、村书记人手一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按信众比例发放。

二、增强法治思维,强化依法管理

1.落实两级责任三级网络。明确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实现县、镇、村(社区)三级网络化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平台数据库,采集、录入数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配齐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各村(社区)书记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镇级有分管领导、村(社区)有主抓工作的责任人。

2、以规范促和谐。开展以“规法”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活动规法、管理规范、行为规范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对其辖区里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场所“七证一户”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是帮助场所完善人员、安全、财务等制度,要求各项制度上墙,大多数场所推行财务开支每季度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加强对场所管理人员的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了场所自我管理能力。

3、开展宗教领域治理活动。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的专项治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压实责任,落实整治办法。配合综治、国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抵御渗透、反对邪教的警示教育,打击非法宗教活动2次。

4、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登记,涉及少数民族经商人员,了解其经营地址、经营状态等,实现动态化管理。

5、加强全面排查调研维护稳定。对全县四大教基础信息调研,全面彻底摸清基本情况,每个教职人员有文字档案,四个宗教场所有影像图片,每个宗教场所的人数及年龄结构清楚,对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建立矛盾纠纷台账,逐一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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