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上强调,要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近年来,咸宁市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将选优配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下定决心增人。通山县委根据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通山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全面调研、通盘考虑、系统谋划的基础上,克服“满编、少编、缺编”的困难,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充实宗教工作力量方案,最终以成立宗教执法大队的形式为通山县统战(民宗)部门配备6名事业编制人员,确保宗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懂、有人抓、有人管。
拓宽路子选人。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采取编内选聘和公开招考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人员组建宗教工作执法队伍。通山县统战(民宗)部门2022年从县信访、文旅、市场监管等单位择优选聘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3年,将通过公开招录3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高效机动用人。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健全定编定岗、轮训轮岗和年度考核工作机制。一是科学定编定岗,优化人员配置。按照县域内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每个工作岗位重点负责一个宗教的具体事务和执法检查;二是有序轮训轮岗,全面提升能力。在强化宗教政策法规掌握使用能力的同时,建立定期轮岗工作制度,通过定期轮岗让不同的人员可以在不同的岗位学习业务工作,确保每人都能接触到不同宗教的工作内容,全面锻炼工作能力,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多面手”;三是规范年度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担负急难险重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完成任务出色、受到群众好评的干部健康成长。同时,及时纠正慵懒散的现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要求,坚决淘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做到“选对人”“用好人”“培养人”,最大限度激发工作活动,提高工作成效。(黎碧波、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