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0-04-24
2020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中共咸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 ||||||
个性内容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湖北省实施<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 |||||||
普法对象 | 各级各部门统战干部、统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港澳台海外人士、社会大众。 | |||||||
行动计划 |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2.组织统战干部开展1次统战法律知识讲座;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4.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用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5.参加法治热线活动; 6.开展“4.15”总体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7.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三上墙八无”活动,组织1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 |||||||
普法目标 | 1.完善普法工作制度,落实普法责任; 2.增强统战系统法治观念,提高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 3.单位“普法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合格率达100%。 | |||||||
责任领导、部门及 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黄国华 | |||||||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 ||||||||
联系电话:8126644 | ||||||||
普法联络员:全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