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并实施《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指导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规范内部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财政资金信息主动公开(与市委统战部相关信息并表公开);二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领域信息公开(含“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统计年报等)。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公开工作;二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政务信息做到应转尽转,及时公开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相关政务信息;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全面开展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和审核关,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紧扣民族宗教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定期巡查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指定专人对门户网站开展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5年,通过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7条;及时发布通知公告8条。围绕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1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对接网信部门,持续开展门户网站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委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规章类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转发上级相关政策解读材料,结合实际细化不够。下一步,我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切实提升以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未收到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