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2020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0-12-28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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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统战部对2020年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统战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国承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法治建设工作力量。

2.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务会4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部领导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涉及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3.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部机关都予以保障落实,保证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把常规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确保经费的及时落实。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年初研究支付法律顾问聘用费,为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法律风险评估,为突发事件处置、信访矛盾化解等提供法律论证等,全方位依法行政监督。

4.落实主要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出8条具体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以常务副部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能职责。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会议,检验各科室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科室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评比结果作为科室、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依据。

5.制定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教育专题会、领导小组碰头会和调度会,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科学分析,及时制定措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发了《咸宁市委统战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咸宁市委统战部行政审批工作细则》等文件,完善了法治工作相关制度。年初制定并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到了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

二、全面履职尽责

1.坚持依法防疫。全市统战系统第一时间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4次召开市直统战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26名机关干部全部下沉一线,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成立宗教领域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疫情期间执法检查,要求各县市区统战(民宗)部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宗教团体严格落实“双暂停一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树信心、送服务、解难题、春风行“四大”行动,非公工委、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各商协会、各轮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台资企业复工复产,及时了解台资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一张网”管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办、按程序办、按要求办。侨务及民族宗教26项行政审批全部做到规范事项流程,列明材料清单,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部门网站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三项制度及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各种程序性、操作性的执法制度,稳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注重学习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QQ等平台大力宣传“三项制度”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采取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把“三项制度”纳入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学习内容,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3.健全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举一反三,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文书样本等。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及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认真实施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承诺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决定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公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市场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和监督电话等监管事项均上网公开。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配备了照像机、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到场,全程记录,并做好执法情况记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履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监督检查的职责,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包括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和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

四、开展普法宣传

1.开展普法活动。根据市普法办通知要求,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线上学法用法工作,严格督办落实,确保所有学员达到学分任务,顺利通过统一考试。在市直“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广播栏目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传,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统战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普法知晓率调查。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统一战线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在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社区、联系村,发放资料、宣传单,为农村社区群众面对面讲解宣传法律法规和统一战线政策理论,提升群众守法意识。邀请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向祖文深入解读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邀请咸宁市委党校副校长黄卫东开展专题讲座,对《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进行全面深入解读。通过专题讲座形式,使全体统战干部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程,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2.开展学习教育。适时组织干部职工以《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行学习培训。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按照法治学习日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把所学法律知识贯穿到工作中,融入到思想中,体现到行动中。各科室结合部机关制定的学习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专栏、有体会,保证了学习效果。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学习园地、法宣在线平台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营造出良好的法治学习环境。

3.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外防内保的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值班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推动知联会开展日常工作,将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新的社会阶层纳入统战工作领域,有效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我市社会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按照“六个一批”办法,通过精准定向挂图作业、层层包保,与国土、城管、规划、建设、文化、消防、安监、林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规范管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推进“四进”、“三上墙”、“八无”实现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协调公安、国安、城管、供电等部门共同做好重大宗教节日及大型宗教活动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维护了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政策法规专题讲座,提升宗教界人士法治观念,统一思想认识。

五、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离法定要求还有差距。按照统一部署,通过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系统公布了本部门一些行政执法相关数据,市委统战部3项、市民宗委23项行政审批事项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或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但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好的政策措施需要统一宣传推广。

2.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市委统战部现有取得侨务执法资格人员6人,民族宗教执法资格人员4人,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上述执法人员分布在不同科室,部分需承担执法工作的科室甚至无专业执法人员。

六、2021年初步思路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治建设,打造一支懂法律、精业务、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

5.积极创建平安机关。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统一战线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涉及统一战线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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